駐以色列使館發布調整部分類別赴華簽證申辦要求的通知
中國僑網6月21日電 據中國駐以色列大使館微信公眾號消息,綜合考慮當前疫情形勢,自即日起,中國駐以色列大使館將進一步調整和簡化部分類別赴華簽證申辦要求,調整后的簽證政策內容如下:
一、如下類別簽證可按疫情前要求正常辦理,不需要PU邀請函。
(一)C:乘務簽證
(二)Q1、Q2、S1、S2:家庭團聚、長期/短期探親、私人事務類簽證
(三)R:人才簽證
(四)Z:工作簽證
二、如下類別簽證除疫情前要求外,仍需提供目的地省級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或商務廳等單位簽發的邀請函(《邀請函(PU)》、《邀請函(TE)》或《邀請核實單》)。
(一)F:交流、訪問、考察類簽證
(二)M:商業貿易活動簽證
三、其他種類簽證(如L旅游簽證)暫不受理,或將逐案酌情受理。
四、駐以色列使館已全面啟用中國簽證在線填表系統和中國簽證申請在線預約系統。簽證申請人需通過兩個系統分別完成在線填寫申請表和預約到館遞交申請時間。持外交、公務護照人員以及重要官方團組成員,或申請外交、公務、禮遇簽證人員無需預約辦證時間,但仍須在線填寫、打印電子申請表,然后直接向使館遞交申請。
五、使館領僑處目前對外辦公時間為每周一上午9:00-12:00,請勿預約其他時間辦理簽證。